書名: 夢三生‧浮世花 (簡體書版)

作者: 雲狐不喜

評價: 4+‧小推

主角: 蕭羌‧杜笑兒

總結: 有一點複雜的故事,說不出喜歡不喜歡,但作者的文筆真的很美。

簡介:

如果一個男人狠毒無情,滿心算計,後宮三千佳麗,長得比你都美……那麼,要愛嗎?

如果他對你很壞很壞過,也對你很好很好過,那麼,還愛嗎?

她是史上運氣最差,最志小才疏的女主角,只想在深宮御苑裡安穩混日。

可她都縮在冷宮邊上了,怎麼還是沒躲過“狼”?

皇上來了怎麼辦?看我污泥糊臉大法!

他是以江山為局,對自己和別人一樣狠的帝王系男主角。

天下逐鹿,權謀紛爭。君王之愛,深至涼薄。

這是天下至甜美的毒,也是我能給你的唯一。

原來,我經歷如此多苦難磨折,只是為了和你相遇。

原來,你在我身邊,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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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前身是《宅女在古代後宮的幸福生活》,太太沒有多花時間細看內容,但大抵知道主要的差別在前身的故事中女主角林海棠是21世紀的人然後穿越到了古代;而新版則與穿越無關,而是因為"陣法/邪術?"的關係導致杜笑兒的靈魂飄移在未知的空間長達十年之久。但也因為穿越的這個因素改掉了,我想新版的故事更符合真正的古言,沒有一些過於新穎的用字或是口語。 

 

新版的故事基本上我覺得已經完全扯不上"古代後宮的幸福生活"這幾個字了,坦白說還有點悲劇,雖然作者在某些部分滿幽默的,但這部作品還是充滿了一種沉甸甸的悲傷。故事最後結尾時有些部分仍是沒有交代清楚 (這點作者自己也承認),但我個人覺得倒不影響故事的發展,可能之前劇情的糾糾結結已經讓我沒有腦袋去注意到這些吧XD。

 

杜笑兒 ─ 她以為她叫林海棠,是個飄流在未知世界的鬼,不知道甚麼原因讓她附身在名叫杜笑兒的女子身上,一名即將進宮的女子。她是個樂觀善良的女孩,只想過過安穩的日子,她不想爭寵,只想吃飽跟賺錢?! 但命運總不由人,無意間撞見了不該撞見的人而開啟了她和皇帝的緣分。感覺這女主有點多災多難,許多人都在算計她,從自己的父親將她送去當成某種儀式的試驗品而變成無體的魂魄,到被皇帝拿來當成標靶吸引後宮虎狼的注意力,還身中無解藥的毒命不久矣......她應該恨皇帝,但是在她與皇帝相處的過程中,她看到了皇帝的不得已與悲傷,她選擇了愛而不是恨,她原諒了這個一度要她死的男人。文中有一句話用來說明笑兒與蕭羌間的糾葛 ─ "不敢細思量",真的很棒的解釋!!

 

蕭羌 ─ 從小接受的教育便是一切以"國家"為上,所以為了挽救先皇留給他的這個空殼,他算計與犧牲一切都要將國家變得更好。我覺得他其實是一個很長情的人,他有愛也懂得愛,只是在面臨選擇的時候,他先是一個皇帝,而且捨得對自己殘忍,所以很多時候看起來是他不擇手段犧牲了別人,但這些被犧牲的人卻也是他自己心裡難以割捨的牽掛。他知道 ─ 自作孽,不可活,但這條帝王之路,他只能繼續走。

 

這兩人的緣分始於杜笑兒撞見了蕭羌蓄意隱藏的秘密 (先說好大家別糾結故事的合理性與否,不然寫不下去啊XD),從那時候開始蕭羌便沒有打算留著笑兒的命。隨著劇情的發展,兩人總是因為一些原因而綁在一起,在這過程中蕭羌雖然明白笑兒是個好姑娘,但為了他的國家大業與私心,他還是選擇給笑兒下了一種會緩慢死去的毒藥。蕭羌在這條成就國家霸業的路上,犧牲的不只是杜笑兒,最令人痛心的應該就是他唯一的兒子 ─ 蕭遠。蕭遠在作者的筆下真的是個好孩子,玲瓏剔透心,但卻因為蕭羌的誤算而讓自己的獨子成為了質子,且被對方剁去了雙手的姆指及卸去了兩邊的髖骨,終其一生這位皇子再也不能拉弓射箭也不能策馬奔騰。

 

故事中有許多戲分很重的配角,人物性格都頗有特色,這裡就不多贅述,如果對上述介紹有興趣的同學就可以考慮自己去看書啦~ 整體來說故事有點小複雜,故事有些細節交代的也不太完整,但故事本身算是有創意的吧,再來就是作者的文筆真的很美,這是我特想和大家分享的部分呦!

 

"時間"是無邊無際、滴著血、漆黑而盛大的虛無。

她是赤著腳、從未死去的亡者、就這麼凝視著"時間",從一個荒無流轉到下一個荒無。

她看到水底燃燒的火。

她看到倒懸於孤崖上的塔。她看到嶙峋白骨上怒放的花。

 

"你早晚要下地獄的。"

聽到這句話,蕭羌樂不可支,他負手而立,雪白廣袖在夜色裡飄動,

襯著頭上玉冠緩帶,真個清雅如謫仙,彷彿隨時都會飛升而去。

然後,這樣的一個男人,用非常溫柔的語調輕輕說道: "我以為,我早已身在無間。"

 

海棠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的樣子並不好看,卻讓他心底一軟。

但是,他殺了她。

一剎那,他心底柔軟的部分就被撕開,露出血淋淋的一道傷口。

他殺了她,她正在死去。

他閉上眼,把下顎輕輕擱在少女頸窩處。

他心若死灰,終至於無望。

 

若我能洞悉命運的每條軌跡,亦會選擇如今日一般最艱難的一線,

即便中間相隔苦厄與災難,只因你在線的那邊。

原來,我經歷如此多苦難折磨,只是為了和你相遇。

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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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riebub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