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群狗的光明

作者: 刀刺

評價: 4+‧小推

註解: 現言‧黑社會‧年上‧約25.6萬字

工口: ★★☆

主角: 金酒十‧余找找

總結: 前面好看,後段有點失了原本的吸睛處。

簡介:

金酒十抱著余找找,不免琢磨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抱一個小男孩兒?不不,他從來沒抱過男孩兒;那抱一個小姑娘?嗯,他也沒抱過姑娘。

但余找找切實地在他懷裡,一個弱小,毫不費力地被壓在懷中,鼻息潮熱,雙臂勒緊,微微發顫。

那一刻,金酒十就好像懷抱著一場春夢,有草長鶯飛開始從餘找找身上滋長,在他們相擁的軀幹上開枝散葉,長著荊棘的藤蔓繞過他,紮進他的肉裡。可金酒十仍覺得高興,春意在他心裡乍然而起,有一粒種子正在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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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找找 ─ 算是個孤兒吧,曾經大概也有爹有娘,但沒人愛他也沒人在意他,他甚至想不起來為什麼自己的臉上有一個醜陋的疤痕,余找找流浪街頭時被徐老大給撿了,徐老大是個專門利用孩童去路邊乞討及盜竊賺錢的集團老大,沒良心沒愛心也沒道義,是個壞胚子,余找找在這裡失去了唯一對他好的第一任師傅,在這裡學會了一手不得了的偷竊技術,也是在這裡他遇到了給他一本聖經的人,而給他這本聖經的人成為了他離開這個集團的契機,離開後的余找找依然沒能擺脫小偷的職業,但他有了目標,有了信仰,更神奇的是遇到了心目中的男神哥!

 

金酒十 ─ 他是朝鮮族,爺爺爸爸都是混子,且兩人都沒個好結局,姊姊金酒九扛起了社團的重擔,開始在江湖上腥風血雨成為了女流氓頭子 - 人稱九爺,但金酒十並沒有選擇留在老家和特立獨行的姊姊一起奮鬥,他來到了另一個城市幫著老大羅瘸子打江山,他本來想他就當個單純的混子就好,不想爭也不想搶,可問題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只能走上了更狠戾的那條路,於此同時神奇的余找找出現在他的生活裡,起初是出於報復與捉弄的心態在玩這個小孩兒,可是玩著玩著卻在小孩兒的眼裡看到了純粹與信賴,金酒十雖然是個臭流氓,但這不妨礙他也想獲得一顆真心啊!

 

故事的背景是龍蛇雜處的黑道社會,兩位主角都不是所謂的好人,但也沒人生下來就是個流氓,今時今日的他們都有屬於自己的過去,相較於金酒十,太太個人比較喜歡余找找的部分,他的人生前十五年,"不得已"的成份非常高,他的樣貌因為疤痕的原因被眾人嫌棄,連他自己也覺得醜陋無比,他生活的環境充滿了錯誤的價值觀與犯罪,可從沒有上過學的他卻靠著聖經與世界名著學會了所謂的"道理"與"信仰",這個角色讓人心疼,也讓人忍不住為他仍保有的"天真"感到慶幸,通篇來說這個角色是我覺得最吸睛的地方。

 

劇情前半段比較精彩,人物背景與經歷的描述寫出了殘忍無奈但又很有意思,雖然文中穿插了諸多的惡行與血腥,但這些元素讓本就以黑道為背景的故事更顯生動,有些地方太太個人覺得很好哭XD,可惜的是原本的"風格"後段開始被淡化,幾個重要角色的結局幾乎是一筆帶過,雖然太太也害怕看到太血腥的場景,但......這也太簡略了吧 = =,最後的15%更是完全的耗盡了我的耐心,老實說我覺得挺可惜,看前半段的時候我都想好應該是4+大推的評價了,但後段的失焦與冗長讓整篇文最後定調在小推等級。

 

金酒十一口悶掉半紮冰啤,拉起餘找找往舞池裡走,在他耳畔扯著嗓子喊:“跳舞啊!”

余找找腦袋晃得如同撥浪鼓,“我不會!”

“他也不會!”萬春擠到兩人中間,“他就是老年搖,你看了就知道,特醜!”

余找找不知道老年搖醜到什麼地步,只見男神哥在人群裡挑了個位置,雙腳分開與肩同寬,穩如木樁,雙手繃成掌刀,整個人腰腹僵硬,上半身卻扭得像條吃飽了撐到的水蛇,掙扎著妄圖用身體比劃出一個“S”,眉頭還緊皺著苦大仇深。扭了好一會兒,估摸著可能扭到腰了,只見他一手扶著腰,另一手攥拳舉到半空,隨著“杠杠斯達”的鼓點像抽了羊癲風似的點頭如搗蒜。

本來挺帥一人,跳起舞來活像精神病!余找找起初還憋著,到後來乾脆被逗得自暴自棄,在震天價響的音樂裡望著精神失常的男神哥笑得前仰後合。

男神哥自己瘋了還不算,扳著余找找的小肩膀喊:“跳啊!”

余找找樂得見牙不見眼,“我不會!”

“跳還不會嗎?”金酒十說著腳尖點地,當著他的面開始表演原地蹦高,“就這麼跳,跳!”

余找找本來是拒絕的,但男神哥在他眼前忽上忽下,越蹦越高,越蹦越起勁,乾脆也放開了,跟著大傻子蹦起來。

越跳他就越開心,越跳他跟男神哥的節奏就越同步。妖冶的燈光在金酒十臉上一晃而過,他那頭蓬亂的黑髮因為汗水更閃現著光芒,眉眼間也有亮涔涔的水澤。

他鼓勵的看著余找找,又像大傻逼遇到小傻逼般老鄉見老鄉的激動暢懷,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分外耀眼。

余找找不知道心裡那股難耐的衝動來源於哪兒,他只覺得男神哥不再是遙不可及的男神,他離自己那麼近,笑得那般暢快,凝視著自己的眼睛裡滿是喜悅,是可以碰觸,也樂意被他碰觸的。

他深情的望著金酒十,用力地描摹著他表情裡的細枝末節,希望把這張快意的笑臉刻在心裡。

他抓住了金酒十的手臂,金酒十並未覺得不妥,也反手抓住了他的,於是大傻逼於小傻逼在瘋癲的人群裡大眼瞪小眼的比著賽蹦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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