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愛你時有風 (簡體書版)
作者: 綠亦歌
主角: 林向嶼‧胡桃
評價: 4++ (私心愛XD)‧大推
總結: 喜歡作者的文筆,暗戀故事的清新小品。
簡介:
十二歲那年,他說,胡桃,很高興遇見妳;
十六歲那年,他說,胡桃,我當妳一世兄弟。
十九歲那年,他說,胡桃,我不能失去她
二十四歲那年,他說,胡桃,我陪妳一起死。
二十七歲那年,他說,胡桃,我要結婚了。
大夢十五年,她最好的青春,最好的愛,全都給了她。
愛似空氣,久了久了,就忘了是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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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本身如綠亦歌在後記中所說的 ─ 這個故事很普通,沒甚麼亮點,也沒甚麼噱頭;但太太我覺得作者卻寫出了屬於自己的風采,非常喜歡作者的文筆啊~~~ 故事從兩人初中同校開始,歷經高中時同班,大學分道揚鑣到步入社會開始工作,兩人一直是所有人眼中的死黨,然只有胡桃自己心裡明白早在十二歲的那年,林向嶼就已經是她心目中的唯一。有些時候,我們因為害怕失去,而選擇沉默的陪伴,想著至少朋友是一輩子的,可是這條路......苦澀到無法想像。
林向嶼 ─ 他是暴發戶的兒子,為了讓那些說他是個有錢暴發戶的同學們見識見識甚麼叫有錢,他可以帶著粗粗的金鍊子在脖子上@@。他從小的夢想就是當一名海洋生物學家,他說在他有生之年,盡他的一切能力,哪怕微不足道,哪怕一無所獲,他仍甘願為此獻上自己的生命。
胡桃 ─ 她的親身父親姓楊,原是富家子,但是因不學無術而敗光了家產,也因為外遇而將胡桃與胡桃的母親趕出家門。胡桃的母親後來再嫁,胡桃也從"楊桃"變成了"胡桃",胡叔叔是名成功的商人,與已過世的前妻遇有一女 ─ 胡琳,胡琳是個被寵壞但也缺乏關愛的孩子,討厭胡桃母女的到來,總是不給她們好臉色看。而胡桃也未曾真正將自己融入這個家庭,若不是為了母親,她其實很想離開這個家。整體來說胡桃的性格獨立,也偏冷,旁人說她是孤獨的,
1999年 ─ 遲到被罰站的兩人,老師要登記名字,他說,他叫"周星馳",她說,她叫"朱茵",兩人一起騙老師,一起翻牆逃跑,從這天開始林向嶼與胡桃變成朋友。當胡桃的親生父親曝光後,周圍的閒言閒語如同髒水般的潑在胡桃的身上,這時候只有林向嶼依然陪在她的身旁,告訴她: "忘掉它們吧,忘掉所有讓你不愉快的事情。" 這一年,他是她灰暗而孤獨的人生裡,唯一的一道光。
"話語間,他已經踩在地上最大一塊石頭上,縱身向上一躍,雙手找準時機抓住牆頭,一個引體向上,單腳跨過去,就那樣騎坐在牆頭。他騎在牆上,修長的雙腿來回地盪著,回過頭,眉毛高高挑起,對胡桃勾勾手,像是在挑釁。九月正是天高氣爽,蔚藍的天空澄澈如洗,梧桐樹枝在他的身邊舒展開來,綠色的枝葉蒼翠欲滴,陽光微微傾身,吻向少年的臉,照出一輪淡淡的光圈。" ─ 他出現在她的生命中,措手不及。
2004年 ─ 高二,這年他們拉鈎約好了將來要一起去看大雪,看日出,要一起去上海讀大學。也在這一年,他們之前出現了另一個女孩 ─ 許然然,一個再也無法從生命中抹去的女孩。胡桃也才發現,原來,世界上真的會有這樣一個人,突然地出現,輕而易舉,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她畢生所求。(這真的令人捶心肝)
長大以後,我們好像每天都是再重複著同樣的事情,沒有甚麼長進,也沒有甚麼改變,生活單調的像是流水線上的產品。可是年輕的時候,不是這樣的。年輕的時候,每一天都寶貴無比,三兩年就是一輩子。愛過的、恨過的、老死不相往來的,都在那麼朝夕間。少年們嘴裡說著"明年見",卻沒有預料到,在命運無情的冰川之下,再相見時,彼此的人生都已經換了一副模樣。誰也沒能倖免。
2005年 ─ 高考的這年,胡桃失去了她的母親......林向嶼抱著胡桃並且告訴她: "妳看,妳不是孤單一個人。這個世界不是只剩下你一個人。胡桃,不要害怕。" 但這件事情終究影響了胡桃的發揮,想起曾經的約定,陰錯陽差的瞬間,註定了兩人只能相隔兩地。
親人會老,愛人會走,時間不回頭。
2006年 ─ 這年胡桃與妹妹胡琳的關係終於有所改變,但胡桃也將離開去上海讀大學,至此,同學六年的兩人,終將走到不一樣的方向,而林向嶼的身邊多了一個"許然然"。故事的發展在這裡其實令人頗感遺憾,2006的這一年彷彿就是充滿了"誤解"與"差一點",林向嶼與許然然的交往說穿了是某種程度上的誤會,只是也沒人去糾正,而導致了後續一連串的遺憾。當胡桃開著玩笑問了林向嶼,我也可以嗎? 林向嶼說: "妳不行。" 而至於為什麼? 這個答案要很久很久以後,他才真正懂得。同時周珩的出現,也讓林向嶼誤以為胡桃的身邊也有了一個人,他想,或許,她再也不需要自己了...... 之後許然然發生了意外,更是將兩人的未來推向難以預測的發展。這兩人我都不知道該說甚麼了(嘆。
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他們曾經那樣、那樣近過,只差一點點。一點點。奈何緣淺。
我願守在你的身後,珍惜你的每一個笑容;我願陪再你的身邊,分擔你的喜怒哀樂;我願擋再你的身前,為你承受所有的苦難。
滿天繁星,一閃一閃,天上的星,地上的人。每一道風,都是一個祝福,終有一天,它會越過千山萬水,越過人山人海,降臨在愛人心上。
活著這件事本身,就足以讓人熱淚盈眶。
2007年 ─ 因許然然的意外,林向嶼始終活在歉疚當中,胡桃只能選擇站在他的身後默默守候,也默數自己所有的傷痛。這年,他們一起去了峨嵋山看了日出,望著遠方紅日升起,林向嶼為胡桃唱了一手《最佳損友》─ 很多東西今生只可給你,別人如何明白透。也在這一年,林向嶼去了美國華盛頓,在機場的時候,胡桃發現這是他們相識八年來,第一次真正的分別。而從此以後,等待他們的,將是一次又一次的告別。
2009年 ─ 周珩跟胡桃告白了,他說喜歡胡桃的"孤獨"。而胡桃的孤獨是來自於這麼多年,她的世界裡,只有一個林向嶼。很多時候,她覺得自己的一生也將這樣過去了。週恆喜歡她的孤獨,而她的孤獨,是林向嶼給的。而能帶她走出孤獨的,世上也只得林向嶼一個人。這年,畢業的這天,是胡桃第一次同旁人提到自己對林向嶼的感情,她說: "對我來說,他是太陽,照亮我這蒼茫半生。" (胡桃小姐真的很能忍啊 = =)
這十年來,多少人換了姓名,換了模樣,換了居所,換了夢想,換了伴侶,換了人生。還剩下一個她,站在往事的海洋裡,不肯離去。
2010年 ─ 胡桃跟林向嶼說: "你知道的,我比誰都希望你幸福。" 而林向嶼反問了胡桃: "那妳呢? 不是說......有喜歡的人嗎?"。胡桃說: "他不愛我。" (這句他不愛我真讓太太難過啊)。這年的林向嶼越來越接近他的夢想,開始在海洋保護的領域上有所發展。
2011年 ─ 這年胡桃去了美國找林向嶼,林向嶼的室友問胡桃,妳相信男生和女生之間有純友誼嗎? 胡桃說: "不相信,我做賊心虛。" 對方又問妳不會難過嗎? 胡桃說: "會難過,但是我難過總好過他難過。" (胡桃小姐是聖母吧) 林向嶼帶著胡桃去了迪士尼樂園,格里菲斯天文台,還要去美加交接處看大雪。在前往看雪的途中,他們被大雪困住,燃油耗盡,在生命受到威脅的一刻,胡桃問他,如果我死了,你會哭嗎? 林向嶼說: "不會......我陪妳一起死。" 他們曾想著開口說出那隱藏已久的愛戀,但總是因為一些原因又錯過了 (嘆。也在這一年,林向嶼回到了中國,一度鼓起勇氣想和胡桃表白,但終究沒有戰勝自己回憶裡的那個心魔......
2012年 ─ 因為許然然父母安排的相親,讓林向嶼重逢了當初高中時一直暗戀林向嶼的程可欣。(這真的讓我有點昏倒了,彷彿驗證了那一句誰都可以,但就是胡桃不行) 而這裡胡桃小姐依舊扮演著聖母的角色,真是個沒出息的孩子 (嘆,如果不是她在旁邊勸說著林向嶼,也不會讓林向嶼認命的對自己說,就這樣吧。
情愛使人歡愉,使人紛擾,使人窺見極樂天堂,使人墮入阿鼻地域。他再也不願談情說愛。
2013年 ─ 林向嶼要結婚了,聖母小姐還陪著他去買結婚戒指。當林向嶼問她,有想過一天結婚的情景嗎? 胡桃說她不會結婚的。林向嶼又問,妳還在等那個人,是嗎? 胡桃說: "是啊,最好的愛,最好的年華都給了他,除了他,我再也沒有辦法愛上別的甚麼人了。"
2014年 ─ 胡桃離職了,去了雲南,她想去挑戰當初林向嶼攀岩過的地方,卻發生了意外,這場意外讓胡桃失去了記憶,也讓林向嶼不顧一切的陪在胡桃的身旁,也是在這時候,胡琳告訴了林向嶼,胡桃愛了他十五年。 (這段開始就有點小狗血的劇情了,但也很難說是不好看,就當是劇情需要一個轉折點吧) 胡桃的親人並不希望胡桃想起過去,甚至希望林向嶼離開胡桃,因為覺得那段回憶太痛苦,包含了母親的離世與那長達十五年想愛而不可得的暗戀,可是胡桃自己還是想記起過去的,後來她還是想起了,可惜的是周圍的人都認為林向嶼留在胡桃身旁是因為同情,而不是愛,連胡桃也這麼認為了,所以她離開了。 (2014的這年我真心覺得好討厭喔)
有個人,陪你經過生命中某個特定的時期,那麼之後的人再好,也永遠比不上了。誰還記得年少的林向嶼? 誰還記得年少的胡桃? 有些時候,我們告別的不是一個曾經深愛的人,而是一段再也無法回去的時光。
愛是甚麼? 愛是把飛鷹還給天空,把犀牛還給草原,把鯨魚還給海洋,把自由,還給愛人。
她是他的空氣,久了,久了,竟然忘記了是在呼吸。
2016年 ─ 結尾,就等大家自己看啦XD。
〈鷓鴣天〉 晏幾道
彩袖殷勤捧玉鍾,當年拚卻醉顔紅。
舞低楊柳樓心月,歌盡桃花扇底風。
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
今宵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