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總裁班的許千山
作者: 芥末君
評價: 4+‧大推
註解: 耽美現言‧搖滾樂相關‧互攻‧開放式結局‧約7萬字
工口: ☆☆☆ (有點渣渣可以聞香)
主角: 鄭旭‧許千山
總結: 帶有年代感的文藝風。
簡介:
卻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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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旭再次見到許千山已是兩人分手後的第十年,當年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一個是口袋空空滿身傲氣的搖滾樂主唱,一個是斯文內向害怕同志身分曝光的北大高材生,就是這樣的兩個人卻擦出了火花,許千山喜歡鄭旭在音樂上的才華,也羨慕他那不在意別人目光的自信,而鄭旭喜歡許千山什麼呢? 看似沒有交集可偏偏卻又在對方的身上獲得了寧靜與靈感,相愛是真的,可鄭旭沒有辦法面對自己的失敗也是真的,也或許說他可以承認自己的失敗,但他卻沒有勇氣卸下那虛假的光環站在許千山的面前,所以他逃了,在那大雨的夜晚他說我們分手吧。
這篇可以進入書名誤好文的名單中了XD,書名聽起來有點二,好像也有點偏冷門,但是真的還挺好看的! 太太本來打算給小推up,因為總覺得後續的開放式結局處理我不是很喜歡,也不是說我不能接受開放式結局,但就覺得兩人重逢後的長度可以再多一點,總之就是有種沒看夠的感覺,但當我看到自己摘錄的那段後,我決定給大推了,因為餘韻有點強啊!
作者的文筆一直都有著很不錯的水準,這篇也不例外,基本上搖滾樂主唱這個設定還滿戳太太的心,有點壞壞的、野野的、臭屁臭屁的,哇喔,我能理解許千山為什麼會愛上鄭旭,特別是許千山其實是一個很封閉的人,人總是容易被與自己完全相反的人吸引,這兩人的組合我很OK。故事整體偏壓抑,畢竟主軸是不得志的音樂人因為挫折與生活的無奈變成了感情的逃兵,而當兩人十年後再相遇時又不得不感嘆其實我們都是生活中那個為了錢而庸庸碌碌的小人物,當年的理想、當年的不甘,都變成了過往雲煙。情感面的表現很好看,酸澀中又能品出甜甜的滋味,兩人分手時跟許千山那封我想你的簡訊都讓人挺難過的,你說該怪鄭旭當年的懦弱嗎? 我覺得我能理解他當時的那份挫敗感,但理解之後又有點意難平,他逃了,然後兩人重逢後像是給了他一個機會去彌補心中的缺憾,可問題是如果兩人沒重逢呢? 許千山這個固執的傢伙可是愛了一個拋棄他的人長達十一年啊......唉,或許就是這樣故事才能在讀者的心中勾起漣漪吧,也或許就是因為如此才會有個開放式結局當作給鄭旭一個教訓吧XDDD。
鄭旭說:“我回去寫歌。”
許千山很冷淡地說:“關我什麼事?我現在不聽搖滾了。”
鄭旭問他:“你現在聽什麼?”
“《嘻唰唰》。”
鄭旭笑了,許千山沒笑。許千山說:“你別費那個勁兒了,我現在不待見搖滾男青年。”
鄭旭說:“搖滾男中年呢?”
許千山搖了搖頭,說:“我看你現在滾不起來了。”
鄭旭說:“試試唄。試試又不犯法。”
許千山冷淡道:“我不想試。搖滾男青年還是男中年,都是自戀的,只關心他們自己。一旦自尊心過不去,隨隨便便就不要我了。”
鄭旭說:“不會了。”他提了個建議:“這次你再看我犯渾,就先甩了我。”
許千山看神經病似的看他:“你捨得,我捨不得。”
許千山還等著鄭旭回擊,跟他貧幾句,可是鄭旭沒答話了。他毫無預兆地把頭埋進手掌裡,就那樣沉默下來。許千山起先不知道他發什麼神經,過了一會兒,才意識到鄭旭是哭了。
鄭旭哭得很凶。他十幾年沒哭過了,只是聽見許千山這一句捨不得,卻忽然流下淚來。
誰捨得啊?鄭旭說服自己這麼多年不後悔,根本不是的。那個暴雨的夏夜之後,每分每秒都在後悔。他的後悔積得太多了,非得拼命幹活拼命催眠自己,才能轉移注意力。鄭旭看的哪裡是建築的廢墟,是青春的廢墟。是他親手殺死了醍醐,殺死了二十歲的許千山,還有二十五歲的鄭旭。
二十五歲的鄭旭,二十歲的許千山,都被他殺死在那個雨夜。生活可以水漲船高,只有青春沉甸甸墜在河道底,淹得屍體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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